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辅导员的公告

时间:2021-11-11 阅读:231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 高校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年龄条件:专任教师岗(1号岗)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辅导员岗位(2号岗、3号岗)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五)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专职辅导员岗位(2号岗、3号岗)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秘书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2.有2年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九)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3号岗)需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具备较强的维语和汉语的听、说、读、写等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11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11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11月25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00-11月25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11月2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①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②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将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3号岗)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其他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

1.笔试暂定于2021年12月04日进行,具体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准备相关疫情防控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资格复审

1.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具体安排将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通知,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若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或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者,请补充提供有关证明。

3.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党员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高校辅导员工作证明或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1号岗)的招考方式采用笔试与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笔试成绩、参加试讲人员姓名、岗位、排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站进行公布。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2.专职辅导员岗位(2号岗)、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3号岗)招考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姓名、岗位、排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站进行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考试(测试)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3.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专任教师岗人员正式入职后需按照学校新入职教师岗位能力提升暂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0-81838865    

联系人:邵老师、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0-81838836    

联系人:胡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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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9日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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